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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特性和辩证特性 ——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理论前提
  • 作者: 韩志伟  
  • 发表期刊: 20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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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级别: A
  • 作者:韩志伟  

    [内容摘要] 人们通常关注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特性而忽略其辩证特性,就其根本原因在于未能深入理解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特性。通过深入研究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特性和辩证特性,我们不仅揭示了康德先验逻辑中所蕴含的对象性思维方式,以及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被人们忽略的先验逻辑中的实践和辩证法内容,而且还展现了蕴含在康德先验逻辑中的对象性思维方式、辩证法批判和实践转向的具体内容及内在困境。这些无疑对于我们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切实深化马克思辩证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以及丰富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具体内容是有助益的。

    [关键词] 先验逻辑  实践  辩证法  对象性思维方式

    人们在理解和解释康德先验逻辑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其中所蕴含的辩证法和实践的内    容,直接地把这种逻辑等同于知性逻辑。这种通常的看法直接来自于人们现成地接受黑格尔对康德先验逻辑的批判。众所周知,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实现了一场伟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他把以往的哲学思维方式概括为知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并立足于自身的思辨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对以往的哲学思维方式展开了全面而深刻的批判。这场伟大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间接地影响到了人们对康德先验逻辑的理解,而黑格尔从辩证逻辑出发对康德先验逻辑的批判则直接左右着人们对康德先验逻辑的理解。
    但是,在黑格尔看来康德的先验逻辑是近代最典型的知性逻辑,这种逻辑充分地展现了知性思维方式的内在矛盾,已经达到了辩证的或否定理性的思维阶段,同时在这种逻辑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实践的抽象内容。所有这些都使黑格尔在批判康德先验逻辑的过程中并不否认其中所包含的辩证法和实践的内容,相反,正是在对这些内容的不断深入的开掘中,辩证逻辑才孕育而生。因此,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到康德的先验逻辑不仅仅是一个质的飞跃,同时也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必然的发展过程。  
     当黑格尔谈论辩证法时,他曾说:“辩证法在哲学上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因为“在古代,柏拉图被称为辩证法的发明者。”而“在近代,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他又促使我们注意到辩证法,而且重新恢复它的光荣地位。”(1l(P178-179)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在近代辩证法的发展中是一个转折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康德先验逻辑中的辩证法和实践内涵,也就不存在后来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正是康德先验逻辑中所揭示的理性自身的二律背反展现了人类思维所处的辩证的、否定理性的阶段,从而为人类思维超越这个阶段发展到思辨的、肯定理性阶段准备了基本前提。黑格尔也由此把康德的先验逻辑定位于逻辑思维形式所处的“辩证的或否定理性的方面。”因此,当他在总结近代哲学在追求“思想客观性”的三种态度时,把康德批判哲学和休谟的经验主义并列为第二种态度,以别于前康德哲学的旧形而上学的第一种态度。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后者还处于知性的思维阶段,而康德的批判哲学已经处于辩证的、否定理性的思维阶段。但是他还未达到更高的思辨的、肯定理性的思维阶段,因此从根本上说他还处于知性阶段,他仍然在知性思维方式下探讨认识论问题,仍然停滞在用有限的知性范畴去把握无限的理性对象的辩证的、否定理性的思维阶段,尽管他相对于他之前的旧形而上学而言已经意识到知性范畴的有限性。
    因此,黑格尔认为,康德的有限的知性范畴是空虚的、没有内容的,只有“到了批判哲学的第二部分,康德考察他所谓范畴的应用,即理性应用范畴以求得到关于对象的知识时,他至少曾略略提到范畴的内容。”[2](P128)这里黑格尔是指在康德先验逻辑的先验辩证论部分,也就是批判哲学的第二部分,当康德探讨“范畴如何应用于无条件的对象”,即用有限的知性范畴如何去把握无限的理性理念时,才“略略提到范畴的内容”。这个内容就是康德在先验逻辑中探讨的用有限的知性范畴去把握无限的理性对象所产生的先验辩证幻相,以及为解决这些辩证幻相而对纯粹理性自身(狭义的理性)的批判,即把纯粹理性自身划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领域,正是在此基础上,才出现了后来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的在实践理性基础上所确立起来的实践内容。但是实践内容已经潜在地作为一种抽象的内容包含在了对纯粹理性自身认识能力的认识论批判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才说,康德先验逻辑的这部分“至少略略提到了范畴的内容”,即先验逻辑中的辩证法和实践内容。
    黑格尔为什么在批判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内容和认识论内容时,恰恰发现了这种逻辑中所蕴含的辩证法和实践内涵,并且最终把这些还只是抽象地存在于先验逻辑中的东西消化吸收在自身的辩证逻辑中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黑格尔认真地批判并真正理解了康德先验逻辑的知性内容,把握住了孕育在这种知性逻辑的典型的知性思维方式的实质,以及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康德先验逻辑必然呈现的抽象的辩证法和实践内容。人们之所以简单地把康德的先验逻辑直接等同于知性逻辑,就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从根本上就没有弄清康德的知性逻辑到底是什么,从而也就不可能理解康德先验逻辑中所完成的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也就无法把握其中必然发展出的辩证法和实践的内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重新理解康德的先验逻辑,把握其中所蕴含的辩证法和实践内涵,切实认清在其中所固有的知性思维方式,不仅仅是理解和把握康德批判哲学的关键,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由此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一方面,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是要让人们注意它,不要认为这里已经没有问题,康德的知性思维方式、先验认识论我们已经理解了,或者认为这些问题已经变成了过时的或无意义的问题了。情况恰好相反,正如我们上面所分析的那样,我们对康德先验逻辑的理解之所以简单化、抽象化,忽略其中的辩证法和实践的内涵,就是未能充分理解康德的先验逻辑。另一方面,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更重要的是让人们理解这个问题,而“理解一个问题,就是对这个问题提出问题。”[31(P482)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在康德的先验逻辑中这种知性思维方式、消极的辩证法理论和抽象的实践内容到底是什么关系,在对这种相互关系的理解和解释中对于我们研究马克思哲学的思维方式的变革、辩证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关联。正是在这样的问题视阈中我们才对康德先验逻辑的辩证法和实践内涵这一问题提出问题,并要求对其做出回答。

                                  二

    我们知道,康德的先验逻辑是由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两个部分构成的,前者讨论的主要是人的知性活动,后者讨论的主要是人的理性活动。但是,康德认为人的知性不能离开感性直观,因此,在探讨人的知性活动之前,应首先探讨人的感性直观活动。他认为,这种直观不是神的创造的或知性的直观,而是人的构造的或感性的直观,也就是说是一种接受型的直观。它不能直接创造出对象,只能通过整理感觉材料构造出对象,因此,在这种直观活动中,对象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只能是被给予的。那么“对象给予的条件”是什么呢?康德对此开始了追问。在前康德哲学的认识论探讨中“对象给予的条件”这个问题几乎不成为问题,因为那时人们所关注的主要是人的认识来源问题,并且围绕着这个问题在认识发生学的意义上展开争论。英国的经验论者认为感觉经验是人的认识源泉,而欧陆的唯理论者则认为人的认识来源于理性概念,他们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康德对这种认识来源的发生学争论产生了质疑,他认为认识的首要任务不是大事争论认识的来源的问题,而是在争论之前首先应该考察一下人的认识能力到底能达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因此,认识论的主要任务是对认识能力何以可能的条件的追问,也就是“对象给予的条件”的追问。所以,康德认为认识论不再是争论人的认识来源是什么的问题,而是反思人的认识怎么样构造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康德先验认识论是整个近代认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因此,当他重新探讨人的低级的感性认识活动时,他自觉地是在认识构造的先验论反思的意义上工作的,他的思维方式也由此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他自己把这种思维方式的变革看作是一场哲学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即从认识对象的中心主义转向了认识主体的中心主义,而且一切问题都必须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加以解决,即没有认识论反思的本体论无效,由此认识论中心主义的立场也最终确立起来。
    在这里,我们应该严格地把这种思维方式加以规定,应该清楚地看到康德已经自觉地反思人的先验认识的构造活动,展开了对这种构造对象的认识能力全面而深刻的先验反思,揭示出人的这种对象性的认识构造活动的条件、范围和限度,并且具体地展示了这种对象性的认识构造活动的全部过程,达到了对象性的思维阶段,形成了西方近代典型的对象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在康德的先验感性论部分仅仅获得了初步的展示,具体展示这种思维方式是在他的先验逻辑中,在那里这种思维方式不仅仅获得了更为具体的内容,而且也由此陷入了更为复杂的矛盾中。
    在先验逻辑的先验分析论部分,康德认为,人的感性只能是直观,而人的知性只能是思维,前者是人的直观接受性能力,后者是人的思维自发性能力,它们不能混淆。但是在构成知性实存对象的构造活动中,他们又必须分工合作方能成就经验对象,最终形成关于经验对象的知识。正如人的感性直观对象是通过先天直观形式整理后天的感觉材料构成的一样,人的知性实存对象也是通过纯粹知性范畴综合杂多的感性材料构成的。但是,康德的对象性的思维方式在此却遭遇到了更为复杂的问题。这种思维方式在直接性的感性直观对象的构造中所存在的矛盾还只是潜在的,因为在这种直接性的直观活动中,通过独断地设定时空直观形式和杂多感觉材料,基本上就可以直接完成感性直观对象的构造活动。相反,在间接性的知性实存对象的构造中这种思维方式面临着各种矛盾,因为在这种间接性的知性活动中,仅仅独断的设定感性材料和知性范畴是不够的,无法直接完成这种对象性活动。首先需要对知性范畴可能先天地使用于经验对象的权力进行一种“先验演绎”,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性。为此,康德“自下而上”的从认识的发生过程出发对知性范畴进行“主观演绎”,“客观演绎”则是“自上而下”从知性的最高点即先验统觉出发完成了对知性范畴的演绎。这部分康德自称是“花了最大的劳力的”,但却始终面临“一项异常困难的任务。”[4](P8)另外,为了实现感性经验直观和纯粹知性范畴的结合,还需要一个“第三者”作为中介,实现这种异质性、间接性的对象性综合活动,为此康德提出了“先验图型”的问题,力图由此实现直观概念化和概念直观化,这部分被黑格尔称为“康德哲学中最美丽的方面之一”,151(P271)但黑格尔认为康德并没有看见、了解到这点。所有这些矛盾都要求康德更为深入地反思人的知性的认识活动,这样一来,也就把他推向了一个更为本源的领域,正是在那里孕育着先验逻辑的辩证法和实践的内涵,同时康德在关于纯粹知性范畴的“先验演绎”和关于知性实存对象构造的“先验图型”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一种超越对象性思维方式的可能性,为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埋下了伏笔。
    在此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无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还是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海德格尔,他们都非常关注康德先验逻辑的先验分析论的内容,并且都对此做出了解释。当然,他们不同的方法论意识以及对存在论本身的不同的理解直接决定了他们所关注的内容是不同的,黑格尔比较注意康德“客观演绎”和“先验统觉”的内容,而海德格尔则看中康德的“主观演绎”和“先验图型”部分。这主要是由于黑格尔思考的是人的全体性的自由如何在概念的思辨的逻辑形式中获得完整的存在,因此,他关注康德的范畴和先验统觉,力图在这里通向概念的辩证法,展现出辩证法的存在论的“思想的客观性”,实现绝对思辨的思维方式的转换,从而把康德哲学的对象性的思维方式最终扬弃在绝对思辨的思维方式中,使在康德这里主观抽象的形式化的先验主体提升为客观具体的有内容的绝对主体,即绝对实体。这样一来,“那是感觉的杂多性得到绝对统一的力量,并不是自我意识的主观活动。我们可以说,这个同一性就是绝对,即是真理自身。”[6](P122)与之相反,海德格尔追求的是人的根本的有限性如何在时间的直观的存在论域中获得存在的意义,所以,他注目的是康德的时间和先验想象力,希望在此赢获一个不同于逻辑形式的缘发构域的存在论域,通过现象学的存在论的“地平域的撑开”,一方面消解先验主体的存在方式,把它融化在缘发构域的缘在的存在方式中,另一方面克服这种哲学的对象性思维方式,把它扬弃在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中。
    他们从各自的方法论和存在论出发,虽然探讨的内容不同,甚至有时还截然相反,但是,他们都揭示了康德对象性思维方式的内在困境和可能出路,指出超越这种思维方式的道路已经内在地孕育其中,因此他们并不是简单地把自己的思维方式与其对立起来,而是力图通过对前者的开掘,把内蕴的可能性道路开辟出来,实现哲学思维方式的伟大变革。他们都自觉到了康德先验逻辑中所包含的实践内容,实践的概念不是一个自然的概念,而是一个自由的概念,因此,实践的问题最终是一个人的自由问题,他们正是由此解释康德先验认识论中抽象存在的自由,为彻底实现哲学的实践转向开辟出更为本源的自由领域。此外,在辩证法方面,他们也都共同意识到康德先验逻辑的辩证法内容,在这方面,黑格尔从概念辩证法出发更为自觉地消化吸收了这方面的内容,全面地展开了辩证法批判。其实,海德格尔在其解释学化的现象学中已经包含了辩证法的因素,正如黑格尔的辩证法理论中也具有现象学的一些内容。把他们截然对立起来恰恰是一种对象性的思维方式,而他们正是在扬弃这种思维方式中实现了思维方式的变革,因此,我们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挖掘存在于康德先验逻辑中的实践和辩证法的内涵,或许更能看清这一点。


                                   三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获得了比较明确的认识,特别是通过康德之后的一些哲学家对其对象性思维方式的批判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在康德先验逻辑中的确存在着辩证法和实践的内容,而且这些内容直接与康德的对象性思维方式关联着。因此,我们应该集中精力着重在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这个方面来理解和解释康德先验逻辑中所呈现的实践转向和辩证法批判,而不是完全从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出发去把握,也不是完全立足于海德格尔的直观现象学去解释,因为我们关注的主要是如何超越这种对象性思维方式,在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中实现彻底的实践转向和辩证法批判。因此,我们更为关注整个先验分析论,而不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特别是我们更为关注由先验分析论向先验辩证论的过渡,以及由《纯粹理性批判》向《实践理性批判》的过渡。因为正是在这些地方,康德才真正按照其思维方式展开了辩证法批判,实现了实践转向。
    康德虽然在先验分析论阶段完成了现象与物自体的划分,表明他的对象性思维方式的最终确立。但是,他认为,整个《纯粹理性批判》不仅仅是对整个人的理性认识能力的考察,更重要的是对最高级的纯粹理性认识能力的批判。因此,整个先验逻辑是有两个部分构成的,一个部分是关于真理的逻辑,另一个部分则是关于谬误的逻辑。在康德看来,以往的旧形而上学不仅未能考察人的知性认识能力,而且对人的纯粹理性能力也未加批判,直接就展开各种关于理性理念的思辨,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先验的辩证幻相。因此,康德的辩证法批判主要是对这种由纯粹理性的非批判的运用而导致的先验的认识辩证幻相的批判。通过这些批判,康德揭示出了旧形而上学在自身各个部门中存在的认识的辩证幻相。比如,理性心理学的谬误推理、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和理性神学的本体论证明。通过对这些认识辩证幻相的批判,康德实现了实践转向。
    在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中,康德集中揭示了当我们用有限的知性范畴去把握无限的理性理念时,就会出现整体世界和世界整体何以可能的条件的内在矛盾。特别是当我们用本来只适用于现象界的自然因果性法则去把握整体世界时,就出现了一种根本性的内在矛盾。自然因果性法则仅仅是我们把握物理事件的知性法则,如果我们把现象与物自体混淆,再进而把自然因果性法则和物理事件不加区分,那么我们就只能按照这个法则来把握整体世界。当我们按照这个法则由因到果或由果到因进行追溯的时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个无限的因果链条,使我们根本无法把握到世界整体本身,这时我们就只好设定一个超出这个因果链条的第一因,即自由的因果性,以别于自然的因果性。由此,出现了一个“二律背反”,唯理论认为应该存在自由的因果性,经验论则只承认自然的因果性。康德认为他们都有道理,而之所以产生二律背反,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把因果性法则与物理事件分开,把现象与物自体分开,更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我们理性自身分开。因此,康德在这个部分最终把人的纯粹理性一分为二,即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人的理论理性不能通过知性范畴去构造理性理念,因为它缺乏必要的材料,它只能让知性按照自身法则综合由感性直观提供的材料去构造经验实存的对象,形成关于这个对象的知识。理论理性自身只能把各种知识系统化,让他们趋向一个统一性的目标。因此,它不是一个构成知识的原则,而只是一个调解知识的原则,仅仅运用于现象界。相反,实践理性则属于本体界,不再是一个认识的问题,而是一个道德的问题,换言之,实践理性面对的不再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而是自由何以可能的问
    题。但是,在理论理性看来,这种自由的因果性,也就是先验的自由还仅仅是一个“断言”无法在此获得自身的“确证”,虽然先验自由对于理论理性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后者还是不无法理解前者。只有到了《实践理性批判》中,这种先验的自由才能获得自身的“确证”,并得到相应的理解。康德就这样通过认识辩证法的批判实现了实践理性的转向,对实践问题,即人的自由问题的探讨,开始由认识论中的作为“断言”而存在“先验自由”向能够最终得到“确证”的“道德自由”过渡,与此同时,康德的批判哲学也由《纯粹理性批判》向《实践理性批判》发展了。
    随着认识辩证法批判的最后完成,批判哲学开始转向实践理性的崭新领域,康德先验逻辑中的辩证法和实践内容在这一领域又获得了新的具体内容和更为复杂的内在矛盾。在这里对象性思维方式不再是对认识的对象性构造活动的说明,而是开始理解实践的主体性创造活动。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先验分析论中康德按照这种对象性思维方式考察了人的欲求能力,明确了实践问题,确立了实践主体,反思了实践活动,阐发了实践原则。在先验辩证论阶段,这种主体性的创造活动为了实现道德至善又出现了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通过对这种实践理性辩证法的批判,道德实践的最终目的呈现出来,要求批判哲学开辟新的实践领域,由道德的自由向存在的自由过渡,由理性实践活动向自然合目的性活动过渡,由此,也就开始由《实践理性批判》向《判断力批判》的发展。最后批判哲学在其内在的对象性思维方式的驱使下,最终在道德神学中终结了目的论判断中的辩证论批判。原本蕴含在先验逻辑中的辩证法和实践内容获得了淋漓尽致发挥,其中固有的对象性思维方式也由此得到了全面的展现。
    这种对象性思维方式始终是一种人们的认识围绕“对象本身”旋转的思维方式,作为脱离了生活本身的赤裸裸的“对象本身”始终是人们反思的对象,不管我们是直面外部的客观世界,还是反思人类的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方式从根本说还是一种科学哲学的思维方式,由于其脱离开环绕着我们并且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视阈去把握“对象自身”,最终在非情景的反思中理解和揭示着“对象自身”的本性。因此,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已经开始力图在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中消解这种思维方式所带来的一系列困境,力图在审美游戏和生命活动中寻求出路,但是他最终还是把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和实践活动理解为主观性的活动,仍然让世界本身与其对峙着。当马克思直接“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时,他在这一“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7](P77-78)上实现了实践性思维方式的伟大变革;当他在对“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批判中“把人们当成他们历史本身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8](P147)加以理解时,他在人的社会历史存在的二重性中为人们打开了辩证法的新的历史维度,使“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本性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辩证法批判由此展现出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以来的新方向;特别是当他再一次真正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9](P383)中去的时候,最终实现了历史观的伟大变革,重新理解了人的社会历史的存在本质,从而在“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中筹划着人类自我解放的伟大事业,为康德以来的形式化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提供了实质性的内容,成为我们今天探讨当代实践哲学不可回避的理论资源。因此,深入研究康德先验哲学中所蕴含的实践和辩证法内容无疑对于我们真正理解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切实深化马克思辩证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以及丰富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具体内容是有助益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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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
    [7]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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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
    [11]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12]]康德.判断力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
    [13]张祥龙. 海德格尔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

               Practice  and  Dialectics
                 ——On the Character of Intellect and Dialectical of Kant’ s Transcendental Logic
                               Han ZhiWei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Ji Lin University  Ji Lin Chang Chun  130012)

    Abstract: people usually pay attention to the character of intellect of Kant’ s transcendental logic,
    while they neglect its dialectical character. The reason of this case is that they don’ t go deep into
    the character of intellect of Kant’ s transcendental logic. Through going deep into its intellectual and dialectical character of Kant’ s transcendental logic, We revealed not only the thinking method of objectivity included in this logic and the content of practice and dialectics which we neglected in its logic, but also the content and paradox of this thinking method, dialectical critic and practical turning. These help us to understand really the revolutionary of thinking method of Marx’ s philosophy, go deep into basic theory of Marx’ s dialectics and enrich the content of Marx’ s practical philosophy.
    Key words: transcendental logic, practice, dialectics, thinking method of objectivity.
     
    发表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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