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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体论到生存论——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的实质
  • 作者: 刘福森  
  • 发表期刊: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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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级别: A
  • 作者:刘福森  

    内容提要: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是对近代科学精神的哲学表达。它以物的逻辑理解人,把人理解为抽象的人。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从科学逻辑向历史逻辑的转变,从物的逻辑向人的逻辑的转变,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提供了生存论的解释原则和历史性解释原则。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它的总体性质是历史生存论。

     一、历史转向:从科学逻辑向历史逻辑的转变

    西方近代哲学是建立在近代自然科学基础上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对科学精神的哲学表达,或者说,它是以科学精神来构思的哲学。柯林武德非常明确地指出:“如果说17世纪的哲学是清理17世纪的自然科学,那么‘20世纪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清理20世纪的史学’。”“所以,在斯宾诺莎时代,科学的哲学已经不再是由其他哲学探讨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特殊的分支:它已渗透到一切哲学研究,并且产生了一套完全是以科学精神来构思的完整的哲学。”[1]英国哲学家沃尔什也指出:“近代西方哲学起源于对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初期由数学和物理学所做出的非凡进步的反思;而它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从那时起就始终没有间断。知识本身就等于由科学方法所获得的知识,这个方程式是由笛卡儿和培根的时代到康德的时代几乎每一个主要的哲学家所得出的。”[2]

    西方近代哲学本体论的提问方式是“××是什么”,这是同自然科学类似的“知识论”的提问方式。科学精神是以知识的获得为宗旨的。它要从变化中发现不变的东西,从复杂的现象中发现简单的、抽象的“共相”。这就是对必然性规律的追求,并把追求的结果作为具有普遍知识功能的真理来看待。西方的本体论哲学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的哲学“翻译”。用这种本体论思维方式追问具体的“物”提出的问题就是“物的本质是什么”。本体论思维的基本逻辑是从多中追求一,从变中追求不变,从现象追求本质,从暂时追求永恒、从有限追求无限、从相对追求绝对。因此,一、不变、本质、永恒、无限、绝对,就成了它的价值理想和终极关怀。在这种哲学看来,前者被看成是不真实的现象,后者(本质)才是真实的存在。“存在者不变、变者不存在”是本体论思维的基本信念。虽然本体论思维的追问从经验的领域进入了超验的领域,但是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科学精神的实质。

    科学的逻辑是一种“观物”的逻辑。尽管自然科学也把人作为它的研究对象,但是,当科学把人作为对象来研究时,它也是按照“观物”的方式“观人”的,其结果,就是把人作为一种“现成性”或“已成性”存在的“物”进行考察。近代本体论哲学也是一样,它从“存在是什么”这一本体论的问题出发,对“具体存在物”提出的问题就是“××的本质是什么”,而对人提出的问题就是“人的本质是什么”。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一个抽象不变的人的类本性。人的抽象本质(本性),既是决定人之为人的逻辑上的最初者,也是决定着人的去处的理想的终结地。人的一切活动作为本质的“显现”,都是由这种“现成的”、“已成的”不变本质决定的。这种对人的本体论的解释,就是以物的逻辑“观”人的结果。

    人不同于物。物具有抽象不变的本质,而人却没有。动物的存在方式(生存方式)是由物种的本能决定的。因此,尽管某一物种的种内个体在外表上具有明显的差别性,但是它们的基本生存方式或行为方式却是共同的,而且只要物种没有灭亡,它的基本生存方式(本质)就是不变的。但是,人却不同于物:人不是一种“现成性”存在。在生物学上,人是一种“未完成”的、“未确定”的“动物”。人的生存方式不是由物种本能决定的,而是历史地生成的。这就决定了人只能在历史的可能性中生存和生活。历史是人的可能性的空间,也是人的可能性的时间。在空间上,人始终面对着多种可能性,在时间上,人的未来始终是一种不确定的未知数。因此,人是一种“生成性”的“未完成”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无家可归”的。人没有固定不变的“家”(固定的生存方式)。人始终在通过自己的历史性活动自己选择自己、自己创造自己、自己实现自己、自己完成自己。但是,人永远也不能最终把自己固定在某一点上,而是永远处于生成、完成自己的过程中。人始终“在路上”。因此,西方传统的本体论哲学对人的理解是对人的扭曲。

    海德格尔也明确对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对人的上述理解提出了批评:按照这种哲学形成的所有的人道主义“它们在下面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即homo humanus(人道的人)的humanitas(人性),都是从一种已经固定了的对自然、历史、世界、世界根据的解释的角度被规定的,也就是说,是从一种已经固定了的对存在者整体的解释的角度被规定的。……每一种人本主义或者建基于一种形而上学中,或者它本身就成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根据。……任何一种人本主义就都是形而上学的。”[3]海德格尔认为本来就不应该提出“人是什么”的问题:“无论我们问人是什么,还是问人是谁,……在这个‘谁?’或‘什么?’中,我们已然指望着某个人格性的东西或者某个对象了。” [4] 海德格尔说得很清楚,任何从本质的角度定义人的企图都是对人的本质的误解,都是形而上学。因为人是不可定义、不可定型的“此在”。“此在总是作为它的可能性来存在”。[5]因此我们不能说“人是什么”,而只能说人怎样“去是”、怎样“去存在”。“去是”或“去存在”表达的是人的动态的、过程的、可能性的生存状态。以动词思维取代名词思维、名词的动词化是海德格尔的一种表达策略和手法。[6]“我们用‘此在’这个名称来指称这个存在者,并不表达他是什么(如桌子、椅子、树),而是(表达他怎样去是,)表达其存在”。[7]这显示了海德格尔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看待人的本质不同的思路。

    “本质”概念是表示的是“变”中之“不变”的东西,是“多”中之“一”。因此,本质是非现时的、抽象的。这就决定了对人的本质的追问就是要以观物的方式观人,就是要以“物的逻辑”取代“人的逻辑”,最终的结果就是把人还原为物。只有超越西方传统的本体论哲学把人“物化”(以物的逻辑解释人的逻辑)的思维方式,才能对人做出合理的解释。物的存在是存在,人的存在是生存。在这个意义上说,“人”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因此,对人的理解和解释必须超越一般的存在论的解释。对于人来说,生物学的本能的生存方式并非人的生存方式。人的真正的生存方式是历史的生存方式。历史的生存方式表明了人的存在——生存是一个现实的历史过程。因此,理解人,就必须理解历史。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实现了历史观的革命性变革,而且在哲学世界观上实现了革命性变革。历史唯物主义在哲学变革中的主要理论价值在于:它首先实现了哲学从科学逻辑向历史逻辑的转变、从科学思维向历史思维的转变,从而真正实现了以“人的逻辑”(历史的逻辑)取代西方传统哲学本体论的“物的逻辑”的哲学解释原则,超越了本体论哲学对人的抽象解释,达到了对人的现实的理解和解释。

     

    二、现实的人: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出发点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现的从科学的逻辑向历史的逻辑的转变,其结果就是实现了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不是在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的基地上建立起来的,而是在19世纪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唯物主义基地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向前推进了唯物主义,解决了费尔巴哈没有解决、也解决不了的问题。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第三章的末尾对此问题做了精辟的分析。恩格斯认为,在对人、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理解上,“费尔巴哈不能找到从他自己所极端憎恶的抽象王国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他仅仅抓住自然界和人;但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恩格斯认为,要实现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就必须把这些人当作在历史行动中的人去研究”。“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新宗教的核心,必须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这个超出费尔巴哈而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于1845年在《神圣家族》中开始的。”[8]可见,实现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不是马克思实现历史观变革所面临的历史任务,而是超越费尔巴哈、实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变革面临的历史任务。恩格斯在这段话的后面,接下去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第四章,讲的就是马克思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怎样解决了这个历史任务。很显然,恩格斯在本书的第四章不仅仅是在叙述马克思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而且是在叙述马克思怎样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超越了费尔巴哈,解决了费尔巴哈没有解决、也解决不了的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所形成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

    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历史任务,已经不是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的前提下继续抽象地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而是从费尔巴哈出发,解决费尔巴哈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实现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的问题。费尔巴哈虽然极力反对理性主义哲学对人的抽象解释,但他最终也没有找到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具体道路,最终也不过是把黑格尔(对人的解释)的“概念的木乃伊”还原为有血有肉的动物而已。费尔巴哈仍然是以观物的方式观人,他没有、也不能完成哲学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的历史任务。这一历史任务正是由马克思完成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必须把这些人当作在历史行动中的人去研究”,确立这些人进行历史活动的现实条件。这一历史任务只有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来实现。

    “现实的人”的观点,不是马克思哲学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观点,而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观点和理论的基本出发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由他们所创建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同德国旧哲学的根本区别时指出:“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回声的发展。”“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的、想象的人,而是处在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9]

    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以“物的逻辑”解释人,提出的问题是“人的本质是什么”,得出的结论是抽象的人的本质。而马克思则是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实现了从西方传统哲学的“物的逻辑”向“人的逻辑”的转变,从“科学逻辑”向“历史逻辑”的转变。马克思哲学提出的不再是“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人的现实的生存状况怎么样?”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说:个人是怎么样的,决定于“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0]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现实的人是具有特殊性的个人,他们的特殊性是由他们的具体的生活方式决定的,而他们的具体的生活方式又是由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决定的。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下的个人,都是具有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的个人。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人”的理解正是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而得以形成的。

     

    三、历史生存论: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性质

    我在1991年就提出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不仅具有历史观的意义,而且具有一般世界观的意义。”[11]那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历史观,何以又具有一般哲学世界观的意义呢?

    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性质和功能:

    第一,它首先是一种历史科学,具有科学的性质。马克思发现了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即使这些规律是历史的“普遍规律”,也不能改变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质。这是因为,它提出和回答的问题都是科学的问题,属于知识的问题。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规律、“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规律都是科学规律。因此,历史唯物主义首先属于“历史科学”。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使人类对历史的研究达到了科学。因此,如果历史唯物主义仅仅揭示了历史规律,那么,它就只能是历史科学,还不具有历史观和哲学世界观的意义。

    第二,它又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发现了历史规律,而且还对历史规律的前提进行了哲学的反思,对历史规律的合理性做出了哲学的解释。当马克思追问历史的基本规律得以成立的理由时,马克思就找到了隐藏在科学命题后面的哲学根据。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这是一个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历史事实,但是,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问题的回答就是一种哲学的回答了。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哲学解释就是:因为生产关系只有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才能使生产力得到保存和发展,而生产力的保存和发展又是人满足生存需要的必要的和唯一手段和途径。因此,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的生产关系就必然得到保持,而不适合于生产力性质和要求的生产关系就必然被社会所淘汰。这是对这个“科学问题”所做的哲学价值论的解释。正是这一解释,使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了历史观的意义。马克思指出:“人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已经获得的东西,然而这并不是说,他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们在其中获得一定生产力的那种社会形式。恰恰相反。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果实,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12]可见,历史规律的必然性中就包含着(对人的生存的)必要性,包含着人的生存价值的满足。在这里,马克思把科学的“因为~所以~”的因果必然性的存在论的逻辑转变为哲学价值论的“为了~所以~”的目的论的、生存论的逻辑,就使得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了历史观的性质。

    第三,历史唯物主义还具有一般哲学世界观的性质和功能。我认为马克思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

    ⑴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存论的哲学解释原则。如前所述,当马克思超越了近代本体论哲学而转向历史的研究之后,就实现了从物的逻辑向真正的人的逻辑的转变。物的存在是存在,而人的存在是生存。近代本体论哲学理解的人,是用物的逻辑理解的人。历史才是人的生存方式,即人的真正的存在方式。因此,揭示了历史的逻辑就是揭示了真正的人的生存逻辑。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解人提供了一种生存论的思维逻辑,在对人的理解上,则实现了从抽象的人向现实的人的转变。

    在如何对待外部世界的问题上,本体论哲学追问的是“存在是什么”(或“存在者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一个知识论的问题。马克思的哲学追问的则是“外部世界对人的意义”,这是一个生存论的问题。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曾说过:“这种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13]这证明,马克思已经远离了存在论:在存在论的意义上,我们当然不能说“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不存在,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这种自然界对人的生存“没有意义”,即“意义问题”上的“不存在”。这表明马克思追问的已经不是存在论的问题,而是生存论的问题:生存论追问的是外部世界对人的意义或价值。

    作为马克思哲学核心概念的实践概念也是一个生存论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存在论(本体论)的概念。实践关注的不是外部世界的“已成存在”,而是对人的生存来说“应当”的“可能”的存在,因而它强调的不是对外部世界的“已成存在”的理解和解释,而是改造,以便使外部世界成为对人的生存有意义的存在。实践概念回答的并不是存在论的问题而是生存论的问题。

    ⑵历史唯物主义所具有的新哲学世界观功能还表现在,它为新哲学提供了一种“历史性解释原则”。所谓“历史”,一般说包括以下几种含义:其一是,历史与社会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指人特有的存在方式(生存方式);二是“历史学”所使用的历史概念,它是指已经过去了的事件的总和。三是作为属性概念,历史与“历史性”具有相同的含义。当我们说“××是历史的”时,说的就是指“××具有历史性”。

    历史性概念包含着如下意义:第一,条件性、具体性。第二,非终极性和非永恒性。第三,过程性。在这个意义上说,“历史性解释原则”是指把对象放到一定的具体条件下去考察,把对象看作一个发展的历史过程去考察的哲学解释原则。这一解释原则的基本观念就是否认终极的、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存在。

    “历史性解释原则”同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追求无条件的、永恒不变的终极存在的“本体论的解释原则”是正相反对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本体论的解释原则是一种“反历史性的哲学解释原则”。本体论仅仅是一种哲学形态,而非哲学的永恒主题。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解释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了他的历史性解释原则的。因此,任何使马克思哲学重新回到它所反对的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企图,都是一种理论的倒退;而用西方传统哲学的话语、概念框架和思维模式去解释马克思哲学,就必然会模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同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界限,否定马克思在哲学发展史上实现的革命性变革。

    当马克思把他的新哲学解释原则运用于对哲学问题的考察时,就得出了同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完全不同的结论:当马克思用历史性解释原则去理解人时,他所理解的人不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当马克思用历史性解释原则去看存在时,存在也被看成是一种历史性存在,而非抽象的与人的历史发展无关的存在:人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4]当马克思用历史性解释原则去看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时,这一关系也不再是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理解的抽象关系,而是现实的历史性关系:“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而且这种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15]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所理解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一种抽象的关系。它讲的“思维”是同现实的人无关的“抽象思维”,它所说的“存在”也是与现实的存在无关的抽象的存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是一个抽象的、超历史的、超现实的关系。当马克思用生存论的、历史性的解释原则去重新理解这一关系时,这一“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关系就变成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现实的思维只能是现实的人的思维,即社会的历史的思维(意识),现实的存在也只能是与现实的人发生联系的社会历史的存在。因此,现实的“思维(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只能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思维)”的关系。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不仅仅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而且也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的基本问题。

    我之所以坚持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不仅使人类对历史的研究成为科学(出现了历史科学),也不仅实现了历史观的革命,而且在历史唯物主义中蕴涵的新的哲学解释原则——生存论的和历史性的解释原则构成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的解释原则,因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也使马克思实现了一场哲学革命。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就蕴涵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中,没有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我国的传统哲学教科书把历史唯物主义仅仅看成是新唯物主义哲学(即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具体运用或下属部门,现在很多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学者也仍然把历史唯物主义仅仅看成是马克思的历史观。这样的理解都必然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理解为超越历史唯物主义的、与历史唯物主义无关的哲学。这样的哲学不可能是马克思的哲学,只能是西方传统哲学。我的观点正好相反: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为马克思的新哲学提供了不同于西方传统本体论哲学的新解释原则——“历史生存论”的解释原则。马克思的新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蕴涵历史唯物主义之中的马克思的新哲学就是“历史生存论”。

    恩格斯发表于1883年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和写于1880年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都明确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其中经济学的发现是剩余价值学说,哲学的发现则是历史唯物主义。在这里,恩格斯并没有说马克思还有什么别的哲学发现。对恩格斯的话我们只能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如果历史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而仅仅是一种历史观,那么,马克思就仅仅有新历史观而没有新的哲学唯物主义世界观;第二,如果说马克思有哲学世界观,而他的哲学世界观又不是历史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就只有旧哲学的世界观,而没有创新性的新哲学世界观,因为马克思在哲学上除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发现。显然,上面的两个结论都是我们不能同意的。要承认马克思有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世界观,那只能是历史唯物主义以及蕴涵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中的历史生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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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商务印书馆,何兆武 张文杰 译,1997年,第20页、34页。

    [2]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何兆武 张文杰 译,2001年版,第1-2页。

    [3] [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兴周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12月,第376-377页。

    [4] [德]海德格尔:《路标》,孙兴周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12月,第383页。

    [5]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出版社,1999年12月,陈嘉映、王庆节译,第50页。

    [6] 孙周兴:《我们时代的思想姿态》,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第250页。

    [7]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出版社,1999年12月,陈嘉映、王庆节译,第50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4卷,第236-237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1卷,第30-3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1卷,第25页。

    [11]刘福森、张维久:《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载于《人文杂志》1991年5期。

    [12]《马克思给巴·瓦·安年科夫的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4卷,第32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1卷,第5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版,第48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版,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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