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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建设理论创新
  • 作者: 漆思  
  • 发表期刊: 20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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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级别: A
  • 作者:漆思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当今中国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与全面协调发展的时代呼唤,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理论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使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是当今中国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与全面协调发展的时代呼唤,又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在当代中国的重大创新。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语境
    社会学家郑杭生指出:“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社会转型期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时代呼唤。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从对立向和谐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追求建立人人平等、友爱互助、协调有序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国和西方就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和康帕内拉分别构思的“乌托邦”和“太阳城”的社会理想模型正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进人19世纪,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最先提出了“和谐社会”这一概念;在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有益的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他进一步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人对物的依赖关系的社会,人对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这里的“自由人联合体”或者说“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追求社会和谐的过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继承以往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这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其次,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从邓小平提出到2000年建立一个小康社会,到江泽民同志宣布进入21世纪后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各族人民一直在为这一伟大目标而奋斗。全面小康社会,不仅要使经济更加发展,而且要使社会更加和谐,不和谐就谈不上全面小康。因为,和谐社会首先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六大任务的共同实现;是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社会各阶层各种利益关系得到协调的社会,即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是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差距,正确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和保证社会公正,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是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的社会;也是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社会。
    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共产党执政的主要目的和社会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稳定而有序。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执政的基本目标。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勇敢地承担起为全国各族人民求解放、谋幸福的崇高使命。从以推翻旧政权为目标的革命党转变为以建设新社会为目标的执政党的历史性转变中,中国共产党自觉地认识到,作为执政党,必须尽可能地整合多方面的社会关系,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努力使各个社会阶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切实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即要把我们的社会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党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强调阶级对立、阶级冲突转到注重阶层协作、社会和谐,标志着党对执政意识的深刻自觉和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中国目前正处于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过渡期。国际经验表明,从人均1000美元到3000美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这个时期,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阶层结构等都要发生深刻变化甚至于剧烈变动,如果引导得好,处置得当,就能使中国顺利地度过这个关键时期,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从而进人中等发达的阶段。但如果搞得不好,就可能出现经济社会失调,经济和社会矛盾冲突频发,以至出现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和倒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人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出现了城乡及地区差距扩大、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正确应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各种复杂问题和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特别要围绕一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加强理论分析:如何有效整合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各种力量良性互动;如何建立健全有关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如何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如何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如何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如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如何建立社会协调机制,促进社会成员和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如何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如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等。要注重把握新趋势、新特点、新动向,努力取得有分析、有见解的研究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建设理论创新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从历史上看,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真正现实地开创了人类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探索与创新。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探索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设计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全世界和谐》一文,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的,必将为“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了以“新和谐”命名的共产主义试验。1842年,德国空想共产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和有关主张给予了肯定,明确提出:“提倡社会和谐”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深刻分析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历史局限性和理论缺陷,认为他们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也没有找到实现社会变革的正确途径,结果只能陷于空想。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史观,提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战略策略,实现了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历史性飞跃。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做出了科学设想,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273)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
    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就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他明确提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大力帮助农民,消除城乡对立;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精简机构,反对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时时处处千方百计地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探索与科学构想,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进方向,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启迪。
     (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创新
    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进而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根本的政治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取得革命胜利的基础之上的,而党则是在生产力很不发达、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不可能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找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现成答案,必须结合中国社会建设的实际、通过实践和理论创新来不断加以回答。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这个重大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1956年,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提出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对正确处理中国社会的一些重大关系做出了深刻论述。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重要著作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以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他还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中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由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全新的实践,人们对如何走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还缺少规律性认识,加上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也发生过曲折,特别是后来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长时间的严重错误,毛泽东的这些正确思想没有得到全面贯彻。但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邓小平科学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也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这些邓小平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党肩负的新任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江泽民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处理好各种关系,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3]这一切都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从而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发展目的。
    总之,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是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新进展,是对中国发展经验的总结。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
    参考文献:
    [1] 郑杭生.和谐社会与社会学[J].北京:《人民日报》,2004年11月30日.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胡锦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J].北京:《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
     
    Times demand construction of harmonous society and creation of social construction theory

    QI Si
    (Philosophy Foundation Theory Research Center,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China )

    Abstract: In order to construct Xiao Kang Society from all sides and develop socialist course with Chinese features,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lays the policy of constructing socialist harmonous society, which meets the need of the times that human beings should be of primary importance, and that society should go forward coordinately. This policy is a significant creation of Marxist social construction theory in contemporary China.
    Key Word: socialist harmonous society, creation of social constructio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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