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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存在的秘密——关于《资本论》的存在论
  • 作者: 孙正聿
  • 发表期刊: 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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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孙正聿

    破解“存在”的秘密,是一切哲学思想的聚焦点;如何破解“存在”的秘密,则构成各种哲学思想的分水岭。马克思与他所批评的“哲学家们”的原则分歧在于,后者总是以追究“世界何以可能”而“解释世界”,马克思则以探索“解放何以可能”而“改变世界”。“改变世界”的理论自觉,把马克思对“存在”的追问定位为研究“现实的历史”;而“对现实的描述”,则构成马克思为之付出毕生心血的《资本论》。①《资本论》是马克思揭示“现实的历史”即破解存在秘密的“存在论”。

     

    一、          经济范畴与现实的存在:《资本论》的方法论

    毫无疑问,《资本论》是由经济范畴构成的理论体系。正因如此,人们往往只是把《资本论》视为关于“资本”的经济学巨著,或者仅仅认为《资本论》包含某些哲学思想,而不是把《资本论》视为关于“存在”的哲学巨著。然而,正是这个由经济范畴构成的宏伟的理论体系“对现实的描述”,在人类思想史上史无前例地揭示了“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从而揭示了“现实的历史”即“存在”的秘密。在马克思这里,构成《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论,也是构成《资本论》的哲学批判即破解存在的秘密的方法论。理解马克思构成《资本论》范畴体系的方法论,是理解《资本论》的存在论的重要前提。

    关于经济范畴与人的存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作出这样的说明:“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①这就是说:从人本身出发而考察人,只能是从抽象的人出发而形成对人的抽象的理解;只有从关于人的各种规定——首先是最重要的经济范畴——出发,才能形成对人的具体的理解;只有展现经济范畴所构成的“具体”,才能揭示“现实的历史”的“存在”。这是马克思破解“存在”的秘密的立足点,也是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资本论》所破解的“存在”的秘密。

    关于经济范畴本身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提出:“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或者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这些关系在整体向着以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方面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②“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充分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而比较具体的范畴在一个比较不发展的社会形式中有过比较充分的发展”③。由此马克思提出:“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④马克思进而得出的一个基本的方法论结论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⑤

    这个方法论对于破解存在的秘密的重大意义在于,“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正是通过分析“比较具体的范畴”而把握“比较简单的范畴”,也就是通过考察“比较发展的整体”而透视“比较不发展的整体”。这表明,关于资本主义的《资本论》,并非仅仅是揭示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政治经济学”,而且是通过揭示“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即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而实现对全部“人类生活形式”即人的“存在”的揭示。

    关于如何理解和把握“现实的历史”的“存在”,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作了一个生动而深刻的比较:“如果说有一个英国人把人变成帽子,那么,有一个德国人就把帽子变成了观念”,“这个英国人就是李嘉图”,“这个德国人就是黑格尔”。①这就是说:作为经济学家的李嘉图是把“人”归结为“物”,把“人与人”的关系归结为“物与物”的关系,因而把“现实的历史”描述成“物”的“存在”;作为哲学家的黑格尔则把“人”归结为“观念”,把“人与人”的关系归结为“观念与观念”的关系,因而把“现实的历史”描述成“观念”(“无人身的理性”)的自我运动。马克思给自己提出的任务,则是在“物与物”的关系以及“观念与观念”的关系中揭示“人与人”的关系,在资本的运动逻辑中揭示历史运动的逻辑即“现实的生活过程”。

    在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上,马克思不仅深刻地揭示了黑格尔对“观念”与“现实”关系的“颠倒”,而且睿智地实现了以“现实”为基础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马克思指出,黑格尔体系的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②,而这种“改装”的现实基础则是“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受“物与物的关系”的统治。在对黑格尔的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既深刻地揭示了黑格尔的形而上学“改装”,又深刻地揭示了这种“改装”所蕴含的“现实的历史”;既尖锐地批判了黑格尔的“历史屈从于逻辑”,又自觉地实现了以逻辑的运动去展现“现实的历史”。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继承关系,才能理解马克思如何从物和物的关系以及观念和观念的关系中揭示出人和人的关系,从经济范畴的逻辑关系中揭示出人们之间的现实的社会关系,进而理解马克思所揭示的“现实的历史”——人的存在——的秘密。

    《资本论》的方法论表明,马克思不仅把自己的哲学批判和经济学批判统一起来,而且把“对现实的描述”与破解“存在”的秘密统一起来。正是在这种统一中,《资本论》不仅破解了“资本”的秘密,而且破解了“存在”的秘密;《资本论》不仅是作为经济学巨著的“资本论”,而且是作为哲学巨著的“存在论”。

     

    二、商品的二重性与人的存在的二重性:《资本论》经济范畴的哲学内涵

    构成《资本论》的出发点的经济范畴是“商品”。对此,马克思的论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③。然而,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所考察的商品,并不仅仅是构成“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而且是表现“人的存在”的“元素形式”。马克思的经济范畴的哲学内涵在《资本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上就得到深刻的体现。

    商品的二重性是《资本论》所揭示的商品的本质。“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①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因此“商品体本身”“就是使用价值”②。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其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交换价值”则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③。由此就构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如下的矛盾:“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④。商品作为用来交换和出卖的劳动产品,它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的根据何在?它的使用价值的质的差别和交换价值的量的差别的根据何在?这就是《资本论》所揭示的“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⑤即劳动的二重性。正是这个“枢纽”点,构成《资本论》破解存在的秘密的切入点。

    马克思在论述商品的二重性的基础上提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⑥ “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⑦。在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中,人类的“现实的历史”——劳动——在商品的二重性中凸显了自己的二重性,这就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商品作为劳动产品的“抽象劳动”。劳动的二重性为理解“现实的历史”即人的存在提供了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切入点——人自身的二重性。

    人首先是自然的存在。作为自然的存在,人需要自然的满足,而这种自然的满足是人通过自身的对象化活动——劳动——实现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在于商品是“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⑧。人的具体劳动,就是以各种具体形式创造出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物”。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人的具体劳动,正是在“现实的历史”中体现了人的自然性。然而,在商品中所体现的人的自然性,已经不再是抽象的与历史无关的自然性,而是以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自然性。那种“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并因而“造成了自然和历史之间的对立”的旧哲学的存在论,在《资本论》的烛照下,它对存在的理解的非现实性被暴露出来。

    人的自然的历史性或人的历史的自然性,表明人既是自然的存在,又是社会的存在。这就是人的存在的二重性。人的存在的二重性,即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深刻地体现为商品的二重性及其所蕴含的劳动的二重性。商品作为交换价值,“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⑨。从商品的交换价值上看,商品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①,商品价值就是“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②。“把劳动产品表现为只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物的一般价值形式,通过自身的结构表明,它是商品世界的社会表现。因此,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劳动的一般的人类的性质形成劳动的独特的社会的性质”③。劳动的社会性质表明,人的社会性与人的自然性一样,并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首先体现在商品的交换价值及其所蕴含的人的抽象劳动之中。商品的交换,本质上是劳动的交换;劳动的交换,则构成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这个著名论断,在“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点上获得了真实的思想内涵。

    在对“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的总结中,马克思作出这样的概括:“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⑤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在于劳动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所体现的人对自然的关系和人对人的关系,则深刻地表明了人的二重性——人的自然的社会性和人的社会的自然性。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在劳动的二重性中的统一,为破解“存在”的秘密奠定了现实的基础。

    值得我们深刻思考的是,马克思破解“存在”秘密的现实基础是劳动,而马克思破解劳动的秘密的直接对象却不是劳动而是由劳动所创造的商品。这深切地体现了马克思的睿智的哲学思想:“感性具体”只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从“感性具体”出发无法直接达到把握现实的“理性具体”;与此相反,只有从“理性抽象”即“最简单的规定”出发,才能达到“理性具体”即“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和”。因此,只有从“现实的历史”即对具体的经济范畴的分析出发去理解全部的历史,才能真实地展现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从而破解存在的秘密。这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的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理论自觉。

    《资本论》直接呈现给人们的是由一系列经济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离开这些经济范畴及其逻辑关系,就不存在《资本论》的理论体系;构成《资本论》的经济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又是马克思自觉地以思维的规定把握现实的规定的产物,离开思维对现实的认识论自觉,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和把握《资本论》的逻辑体系;《资本论》以思维的规定所把握的现实的规定,是在商品、货币、资本、地租、利润的“物和物”的关系中所掩盖的“人和人”的关系,离开“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商品、货币、资本、地租、利润等全部经济范畴及其逻辑关系。这是《资本论》的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也就是列宁所说的作为“大写的逻辑”的《资本论》。

     

    三、货币的等价性与人对物的依赖性:《资本论》的存在论批判

    《资本论》作为“大写的逻辑”,它的概念、范畴,并不只是认识的工具,而是推进、深化认识的“阶梯”和“支撑点”。人的存在是在劳动的历史中展开的,人的全部社会关系是在用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历史性的交换过程中构成的。商品价值的实现方式及其历史发展,在对人的存在及其历史发展的理解中具有重大意义。如果说由“商品”的二重性到“劳动”的二重性揭示了人的存在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二重性,那么由普通的“商品”而过渡到揭示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秘密,则揭示了人类存在形态的历史内涵。

    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表明,作为“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劳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①。这就是说,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是构成“一切”社会形式的“自然条件”。与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性质相反,形成交换价值的抽象劳动则是构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形式的基础。因此,只有揭示抽象劳动的交换得以实现的存在方式及其历史转换,才能揭示人的存在方式及其历史形态的变革。马克思说:“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交换价值,他自己的活动或产品才成为他的活动或产品;他必须生产一般产品——交换价值,或本身孤立化的,个体化的交换价值,即货币。另一方面,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②这表明,“不管活动采取怎样的个人表现形式,也不管活动的产品具有怎样的特性,活动和活动的产品都是交换价值,即一切个性,一切特性都已被否定和消灭的一种一般的东西”③。“活动的社会性质,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和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的相互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而存在的,并且是由毫不相干的个人互相的利害冲突而产生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④正是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构成人的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基础。因此,破解“货币”的秘密,就是破解现实的“存在”的秘密。

    货币的秘密在于,它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即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货币构成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的外在冲突。劳动产品作为商品,“只因为它们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因此,它们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①。然而,“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此,只有“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②。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需要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形式是价值本身的一种形式。因此,它可以属于任何一种商品”③;但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却必然“最终只剩下一种独特的商品,从这个时候起,商品世界的统一的相对价值形式才获得客观的固定性和一般的社会效力”④。“等价形式同这种独特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独特商品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成了它特有的社会职能,从而成了它的社会独占权”⑤。这种具有“特有的社会职能”即“社会独占权”的商品,就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而它的“社会占有权”的“特有的社会职能”,则构成商品社会的最根本的秘密——商品拜物教的秘密。

    商品作为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并无神秘之处;但是,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却具有谜一样的性质。对此,马克思指出,“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⑥。这表明,“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⑦。因此,“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⑧。

    商品拜物教的形成,根源在于劳动产品作为商品被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从而使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具有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 ”⑨。因此,“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⑩。在商品的交换的过程中,“人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的代表即商品占有者而存在”,所以,“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⑾。商品社会中的这种经济关系,以商品与货币的对立方式而凸显出来。

    商品“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互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①这表明,独立价值形式“随着进入交换过程的商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多”,越来越成为必要的了。而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这种形式就只是固定在某些特殊种类的商品上,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②。由此所形成的商品社会的现实是:“其他一切商品只是货币的特殊等价物,而货币是它们的一般等价物”③。这表明,“物的货币形式是物本身以外的东西,它只是隐藏在物后面的人的关系的表现形式”④。“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单纯原子般的关系,从而,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的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首先就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这一点而表现出来。因此,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⑤

    货币使“商品在它的价值形态上蜕掉了它的自然形成的使用价值的一切痕迹,蜕掉了创造它的那种特殊有用劳动的一切痕迹,蛹化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同样的社会化身”⑥。不仅如此,“因为从货币身上看不出它是由什么东西转化成的,所以,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转化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⑦。“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⑧。这是货币的社会本质,也是货币拜物教的谜底。对于这个谜底,马克思引证了莎士比亚的如下的诗句:“金子!……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而马克思自己的评论则是:货币作为“可以成为任何人的私产的外界物”,它使“社会权力”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⑨货币成为“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⑩ 这深刻地表明,人们的普遍联系在普遍交换中被异化为物与物的关系。“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⑾“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由此便构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人的存在方式。这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现实的历史”的存在。

    正是基于对商品交换价值实现方式的历史分析,马克思提出了人们经常引证的关于人的存在的历史形态的著名论断:“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①。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的存在,决不是“独立的哲学”所说的抽象的人的存在,而是“现实的历史”的存在。正因为马克思关于人的历史形态的论断是基于对“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元素形式”——商品——的价值实现方式的分析,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存在的历史形态的论断,就不仅是描述性地概括了人的存在的历史,而且是反思性地揭示了人的存在的秘密:人的社会关系体现为物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的存在成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人的存在。

    应当深入思考的是,马克思不仅作出上述论断,而且对这个论断作出如下总结:“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作为“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的黑格尔哲学,其“绝对精神”的哲学理念并不是超然于时代之外的玄思和遐想,而是以“最抽象的形式”表达了人类“最现实的生存状况”——“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这深刻地表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哲学批判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他的存在论批判之中。因此,同样值得深思的是,哲学界经常引证的马克思关于人的存在的历史形态的论断及其解释,恰恰是在似乎与“哲学”风马牛不相及的《资本论》手稿的“货币章”中作出的。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强调他的哲学思想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因此,离开马克思的“对现实的描述”的《资本论》,离开《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马克思的哲学批判以及在这种批判中所构成的马克思主义的“存在论”。

     

    四、资本的逻辑与现实的历史:《资本论》的批判的辩证法

    《资本论》“对现实的描述”,不是“无批判的实证主义”,而是批判的辩证法。

    在这部巨著第二版的跋文中,马克思明确地提出,他的研究方法就是辩证法。“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③这个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集中地体现在它深刻地揭示了“现实的历史”——资本主义社会——以资本的逻辑为内容的“充满矛盾的运动”。

    关于资本的逻辑,马克思首先是着力地考察和揭示了“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区别”①,即“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通过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资本运动的逻辑:以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运动逻辑,以货币为动机和目的的运动逻辑,以货币增殖为内容的“没有限度”和“没有止境”的运动逻辑。资本运动的逻辑既构成“现实的历史”,又构成资本主义的自我否定。

    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二者的区别首先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前者是W—G—W,后者则是G—W—G。“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为买而卖”;而在“G—W—G”的流通形式中,则是“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卖而买”。马克思说:“在运动中通过这后一种流通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资本,而且按它的使命来说,已经是资本”。②这表明,作为货币的货币,即流通过程中的“为买而卖”的货币并不是资本;只有流通过程中的“为卖而买”的货币才成为资本,即作为资本的货币。在这种区别中,资本已经表现了自己的特殊的运动逻辑:以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运动逻辑。这个逻辑表明,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全部社会关系,已经被异化为物与物的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③。

    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不仅在于W—G—W与G—W—G的流通形式“具有相反的次序”,而且表现在二者具有不同的结果。“在W—G—W循环中,始极是一种商品,终极是另一种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转入消费。因此,这一循环的最终目的是消费,是满足需要,总之,是使用价值。相反,G—W—G循环是从货币一极出发,最后又返回同一极。因此,这一循环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④这就是说,在W—G—W的循环中,货币只是一种中介,而动机和目的则是商品本身,即满足需要的使用价值,因此“消费”是构成这个循环的根据;与此相反,在G—W—G的循环中,商品却成为中介,而动机和目的则是货币本身,即并非直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交换价值,因此,不是“消费”构成这个循环的根据,而是作为等价物的“货币”成为这个循环的根据。在这种区别中,更为深刻地显示了资本的特殊的运动逻辑:以货币为动机和目的的运动逻辑。这个逻辑表明,商品(货币)拜物教已经成为统治人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它不仅造成人的社会关系的异化,而且造成人的生活意义的异化。

    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它们在流通形式上的不同,特别是在这两种次序相反的流通形式中所隐含的动机和目的的不同,表明在G—W—G的流通形式中,隐藏着一个深层的秘密:作为起点的货币与作为终点的货币,并不是等量的货币。在W—G—W的流通形式中,以出卖某种商品所得到的货币,再去购买另一种商品,作为出发点的商品和作为终点的商品,二者的价值量是相等的,但其使用价值是不同质的。这表明,“社会劳动的不同物质的交换”,是W—G—W的运动的内容。这正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商品交换。然而,在G—W—G的运动中,却似乎是“无内容”或“同义反复”的,因为运动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货币,而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对于这个似乎是一种“既无目的又很荒唐的活动”,马克思指出:“一个货币额和另一个货币额只能有量的区别。因此,G—W—G过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①因此,作为货币的资本,它的流通公式并不是G—W—G,而是G—W—G′。“为卖而买,或者说得完整些,为了贵卖而买,即G—W—G′”,这不仅是“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形式”,而且是“产业资本”的“运动形式”,因此,“G—W—G′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②这个总公式表明,以货币为起点和终点的流通形式,并不是无内容的“同义反复”,而是货币成为“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③。价值增殖,构成资本的运动逻辑。

    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它们所构成的运动逻辑,最本质的不同是在于:“为买而卖的过程的重复或更新,与这一过程本身一样,以达到这一过程以外的最终目的,即消费或满足一定的需要为限。相反,在为卖而买的过程中,开端和终结是一样的,都是货币,都是交换价值,单是由于这一点,这种运动就已经是没有止境的了。”④在G—W—G′的公式中,“货币在运动终结时又成为运动的开端”。⑤这表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因为只有在这个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有价值的增殖。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⑥ 以“价值增殖”为动机和目的的“没有止境”和“没有限度”的资本运动,这就是资本运动的逻辑。正是在这种“没有止境”和“没有限度”的资本运动中,资本“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即资本作为“现实的历史”的存在论事实。

    《资本论》对这个“现实的历史”的根本性追问是:在G—W—G′的没有止境和没有限度的资本运动中,货币如何成为增殖的货币?这是构成资本运动的逻辑的现实基础,因而才是构成“现实的历史”的“存在”的秘密。对此,马克思提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⑦这个辩证命题的现实根据就在于:在G—W—G′的运动中,“要转化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变化,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⑧这就是说,在G—W—G′的增殖运动中,“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①正是通过对劳动力这一“独特的商品”的全面考察与分析,也就是对“活劳动”与“死劳动”(资本)的全面考察与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资本运动的现实基础——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现实基础表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积累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②。

    《资本论》所揭示的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表明,资本的运动之所以可能,在于“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③。把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变为每个人的独立性和个性,从而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现实的历史”的辩证法,也是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的基本结论。

     

    五、解放的旨趣与解放的道路:《资本论》的解放论

    “对现实的描述”即揭露资本运动的逻辑,构成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构成作为存在论的《资本论》;但是,马克思创作《资本论》的动机和目的,却并不是“对现实的描述”,而是揭示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道路。人类解放的旨趣与解放的现实道路的揭示,批判的辩证法与“对现实的描述”,它们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构成作为存在论的《资本论》。离开《资本论》,离开《资本论》所揭示的资本运动的逻辑,就既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关于人类存在的存在论,也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的解放论。

    在国内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一直存在两种倾向:或者由于马克思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者而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抽象的人道主义,或者由于马克思主义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而否认马克思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者。《资本论》表明,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理想与他“对现实的描述”是不可分割地统一的,马克思对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与他所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是不可分割地统一的。马克思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者,但马克思主义决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这是作为存在论的《资本论》给予我们的极其重要的启示。

    马克思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只是揭露“现实的不合理”,而前者则是批判“不合理的现实”。因此,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的立足点是人的“现实的历史”。在《资本论》中,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二重性,直接地体现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并深层地体现为创造使用价值和构成交换价值的劳动的二重性。“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单纯过程来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对于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来说都是共同的。但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①这就是说,“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与“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总是处于矛盾之中,而当“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发生冲突”②。正是基于《资本论》对人的存在——劳动及其历史形态——的分析,马克思才形成并提出了用于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③马克思的《资本论》最为集中、最为深刻地体现了他的全部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特别是作为“现实的历史”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因而构成马克思的人类解放学说的真实内容。

    马克思的以《资本论》为基础的关于人类存在的历史形态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道路,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首先,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以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为基础,因而是一个现实的而非虚幻的历史性的实现过程。在人的历史活动中,人作为“历史的经常的前提”,总是“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即人的历史活动总是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先前的人们所创立的历史条件。“历史条件”构成人的“历史活动”的“前提”,因此,人们的历史活动就不是随心所欲的,人们的价值理想就不是虚无缥缈的。历史的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人的发展实现于历史的发展进程之中。同时,人作为“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又获得了创造历史的现实条件和现实力量,从而凭借这种现实条件和现实力量去改变自己的生活世界,把发展自己的理想变成实现自身发展的现实。“历史”是追求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过程,也就是实现人的自身发展的现实过程。作为存在论的《资本论》,在社会有机体众多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在社会形态曲折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社会意识相对独立的历史更替中,揭示了生产力在人类“历史”中的最终的决定作用,从而为人类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展现出一条历史必然道路。把奠基于历史发展规律基础上的价值理想的追求归结为某种历史目的论,只能导致历史的虚无主义。

    其次,历史总是以某种“退步”的形式而实现自己的“进步”,“片面性”是历史的发展形式。作为“现实的历史”的市场经济较之自然经济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创造形成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的各种要素。资本运动的逻辑,既是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创造文明的逻辑,又是资本作为社会关系追逐剩余价值的逻辑。由资本的逻辑所形成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既尖锐地暴露了人的“异化”状态,又为人类走出这种“异化”状态提供了前提条件。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所蕴含的“解放的旨趣”一再地提示人们,人类的当代使命,决不仅仅是使人的“独立性”奠基于“对物的依赖性”,而且必须使人从“对物的依赖性”中解放出来,把“物”的独立性真正地变成“人”的独立性即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或不同的学科去理解和阐释“现实的历史”,然而,人们无法否认的是资本逻辑的“同一性”所造成的“现实的历史”的存在论事实。把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变为人的独立性和个性,这既是作为真正的人道主义者的马克思所追求的价值理想,也是超越了抽象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道路。

    《资本论》所揭示的存在的秘密告诉我们:“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①。“现实的历史”是由历史所构成的现实。它不仅是不能“跳过”的,而且是必须通过它的充分“发展”才能自我扬弃的。因此,探索《资本论》所揭示的存在的秘密,其目的并不是简单的宣示对“现实的历史”的否定,而是以理论的自觉把握“现实的历史”,并为“缩短和减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痛苦”提供富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思想。面对“现实的历史”,在关于当代人类生存困境的反思中,我们不是能够从《资本论》中获得更为深层的存在论解释和更为合理的行为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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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关于“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作出这样的论述:“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第73—74页)。这深刻地表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研究的原则立场,也深刻地显示了他们与“独立的哲学”的原则性分歧。关于《资本论》的存在论,是以正视这种原则立场和原则性分歧为前提的。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8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3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3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6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7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48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49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0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5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0—51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1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47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1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5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3—84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0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6—107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6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6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6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6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9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9—90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0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0—91页。

    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7页。

    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3—104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7,108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09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10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13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30—131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55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55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55页—156页。

    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6页。

    ⑾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0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14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2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72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5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176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8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8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77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77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78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93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94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4—19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87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6—58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7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3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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