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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的兴起
  • 作者: 孙利天  
  • 发表期刊: 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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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级别: A
  • 作者:孙利天  

    1971年《正义论》的出版问世,在西方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来自各方,甚至包括自由主义内部的批判。罗尔斯沉着应战,不断修改、完善自己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体系,在西方政治哲学领域罗尔斯成为核心人物。在诺齐克的看来’《正义论》是自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著作《论自由》以来所仅见的一部有力的深刻的、精巧的、论述宽广和系统的政治和道德哲学著作,政治哲学家们现在必须要么在罗尔斯的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解释不这样做的理由。而尤根•哈贝马斯则认为,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是实践哲学史上一个轴心式的转折点。标志西方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哲学的复兴,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当今西方自由主义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甚至有人,如古特曼称他的正义理论是目前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中的最好理论,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则是到目前为止西方最好的自由主义理论。

    中国学术界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研究,当时的研究是纯粹理论性的、学术性的,缺乏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现在公平正义已经成为研究的热点,政治哲学已成为显学,对罗尔斯的研究也更为深入。这同我国现在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背景制度和条件相关。开放的社会体系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以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三千美元的经济发展水平使我们摆脱了物质财富方面的匮乏状态,这相似于罗尔斯所说的正义适用的背景制度和条件。在这样的背景制度和条件下,公平正义问题开始突出,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在实践中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

    我本人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做博士论文过程中,在研究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形态问题中,翻阅过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我的研究主要关注三个问题。

    一是认为罗尔斯关于公平正义两个原则的证明方式是当代辩证法的实证化趋向的典型表现之一。在经过逻辑经验主义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之后,辩证法学说如何既能保持他区别于经验科学的超验性质,又能以不同于经验科学的方式获得一定的实证性效用,这是当代辩证法的致思取向。首先,在辩证法的研究对象上当代辩证法理论表现出克制的接近经验层次的理性追求,放弃对最高普遍性的无限理性的追求。当代辩证法似应更多地思考语法规则、语义规则、语用规则、正义规则、伦理规则和美感规则等的同一或统一,这种自觉的理性限制使当代哲学和辩证法出现了方法论上的变化;其次,当代辩证法理论对非元哲学的次级规则的探索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具有哲学----经验的特点,它把辩证法和实证科学联系起来。哲学---经验的解释模式是一种思辨的设计和经验验证相结合的方法,是一种反思的判断和直觉的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典型地体现了这种新的哲学方法特征。约翰•罗尔斯并未把这种方法叫做辩证法,而是反思的平衡方法,我本人认为这是当代辩证法的新形态,原因在于罗尔斯对于理想正义原则的寻求是思辨地、反思地获得的,而非经验的归纳,也可说它是超验的、哲学的或者说是“乌托邦”的,在这个意义上,罗尔斯的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方法显然是区别于经验科学方法的思辨方法即辩证法。另一方面罗尔斯把理想的正义原则和道德理论设想为描述我们道德能力的企图,把一种正义论看作一种描述我们的正义感的企图,而不是把它作为实体性的存在和道德命令。理想的正义原则对非理想的正义具有指导意义,但它不是康德式的“绝对命令”,相反,它必须与人们现实的正义感、道德感和直觉判断在“反思的平衡”中加以比较、验证和调整,这又使罗尔斯的方法区别于传统辩证法的绝对性和纯粹性,使它更接近于人们的日常经验,并从中获得一种直觉的证实。罗尔斯的这种哲学----经验的辩证方法,显然也可以描述和解释人们的逻辑感、美感、语义感等问题。

    我所关注的罗尔斯思想的第二个方面是,罗尔斯公平正义原则所蕴含的彻底的平等思想。西方的平等理论有多种,一种坚持机会的形式上的平等,即所有人都有同样的合法权利进入所有的有利的社会地位。但没有做出努力来保证一种平等的或相似的社会条件,即不保证面向前途的相同的利用这些机会的手段、资源或能力上的平等。任凭自然的偶然因素及社会的偶然因素发挥作用,对自然的偶然因素及社会的偶然因素对人生的影响不进行限制。而进一步的平等理论则是,要对社会的偶然因素对人生的影响进行限制,社会通过让人们享受平等的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以及建立一种开放的社会体系,实行有利的职务和地位向才能和才干开放,消除人出生伊始所处的家庭环境,家庭条件、所处阶层对人生的影响。一个社会做到如此已是很理想了,但是,罗尔斯还要把自然的偶然因素对人生的影响也归于无效,正是这一点充分体现了罗尔斯的彻底平等思想。在罗尔斯看来,如果允许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份额受天赋的自然分配来决定,这仍然是不公平的,这一结果从道德角度看仍然是任意的。正像没有理由允许通过历史和社会的机会来确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一样,也没有理由让天资的自然分配来确定这种分配。那些在天赋上占优势者不能仅仅因为天分较高而独自得益,只能在抵销训练和教育费用以及用他们的天赋帮助较不利者的前提下得益,不能说他的较高天赋就是他应得的。在罗尔斯看来,个人的较高天赋是人类进化中的较好、优良基因偶然分布在个体身上的结果,是自然抓阄的结果。自然资质的分配如同家庭出身一样,只是个中性的事实,个人无法选择,因而也无所谓正义或不正义。但是社会制度在如何处理自然的和社会的偶然因素的方式上却存在着正义与不正义之分。社会制度的设计及主要的社会、经济安排必须利用自然的偶然因素和社会偶然因素促进社会成员之共同利益,以一种公平的方式对待命运中的偶然因素,不允许自然资质过多地影响持有份额。因此,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是一种对待命运中的偶然因素的公平方式,体现了彻底的平等精神,具有一种人道的平等的精神价值。

    三是,罗尔斯在多元的哲学的、道德的、宗教的文化背景下寻求公共理性的重叠共识的勇气和方法。近些年来一些西方学者多从文化的角度看待价值冲突,罗尔斯所说的道德的、哲学的等世俗的“全整论说”和宗教信仰的差异,似乎是达成普世伦理的主要障碍。但是在罗尔斯看来,宗教的、道德的、哲学的等世俗的“全整论说”都具有提供终极价值的意义,罗尔斯希望在这些不同的基本信念的文化背景下,仍能形成公共理性的“重叠共识”,同哈贝马斯一样,寻求普世伦理的当代哲学家罗尔斯也是以承诺某种先验的前提为基础,构建社会共识,认为自己的《正义论》包含着形而上学的信念,这就是人类理性选择能力的承诺,以此作为形成普世伦理的先验前提,在此基础上,在经验上达成最低限度的普遍共识或价值认同。这种在后形而上学时代试图以一种先验形而上学的思路,达成有关“公平正义”的重叠共识的尝试,为当代价值哲学走出困惑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总之,罗尔斯是一位思想深邃的当代政治哲学家,我们应该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他的研究。

    本书作者贾中海是我的博士研究生。早在1995年在我的建议下开始研读罗尔斯的《正义论》,并以罗尔斯为轴心,研究其他当代西方主要政治哲学家的思想,在文本研究的基础上,以与罗尔斯争论的问题为聚焦点展开全面的比较研究。

    中海为学做人均诚实厚笃,勤勤恳恳。他在长期承担繁重的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同时,十余年来苦读不辍,认真钻研。这部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充实的著作,是他十余年心血的结晶。我对当代政治哲学所知甚少,无法评断此书的学术价值。但我觉得本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学立场与罗尔斯的《正义论》进行对话是有益的尝试。马克思与罗尔斯都是政治哲学家,都把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性看作是最重要的“善”。但马克思与罗尔斯又是根本不同的,关键的区分不仅在善的分配,可能还在于善的获得是否正义。从根本上说,二者的区分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同判断和取向上。借用吉林大学姚大志教授的看法,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采取的是一种“外在超越”的态度,即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唯此正义才是可能的。而罗尔斯则是“内在超越”的态度,即在资本主义制度内的改革和完善。当金融危机正在全世界蔓延的今天,人们开始重新关注马克思的经济学。我想人们也许会对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结论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对马克思的政治哲学产生新的兴趣。这本书此时出版可能是合乎时宜的。


    孙利天

    2009年3月9日于长春

    本文为孙利天教授为贾中海《社会价值的分配正义——罗尔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批判》一书所作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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